依據本校「研究所碩士學位考試規則」第6條第三款規定「研究生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且應符合各系(所)自訂之原創性比對標準」,為避免論文有瞟竊之嫌,依111年6月10日高照系(所)系務會議通過,規定研究生在論文完成前,需使用「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檢核論文內容,並提出3次論文原創性檢核比對報告,比對結果總相似度以20%(含)為上限(不含參考文獻):
論文原創性檢核比對報告 |
提出報告時機 |
第1次 |
申請論文研究計畫審查 |
第2次 |
申請碩士學位考試 |
第3次 |
索取「長庚科技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帳號密碼前 |
註:可使用本校圖書館電子資源-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