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勵學生通過英語能力檢定

為提升學生外語能力,鼓勵學生參加英語能力檢定考試,學校訂有「獎勵學生通過英語能力檢定實施辦法

獎勵範圍:本校在籍學 生,通過該辦法第3條所承認之英語能力檢定考試,且必須通過學校英文畢業門檻審核後,得憑證明文件申請,獎勵範圍以申請日前一年 內之證照為限。

英語能力檢定通過標準: 英語能力採計之檢定類別,其標準請參考教育部歐洲語言共同 參考架構CEFR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 之等級指標對照標準網址或行政院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之網址。最低通過標準為英文畢業門檻等級指標。

獎勵標準:

一、通過學校英文畢業門檻等級者,得獎勵全額報名費。通 過B1含以上等級者,額外提供獎勵金1,000元。通過B2 含以上等級者,得獎勵全額報名費,額外提供獎勵金2,000 元。

二、同一CEFR等級以申請獎勵乙次為限。次申請須通過高一 等級才可再次申請。

申請日期: 獎勵學生通過英語能力檢定補助報名費每學期辦理 1 次,相關 訊息依語言中心公告為準。

瀏覽數: